1、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我省境内核电厂环境的监督管理,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境内的核电厂的环境管理。
2、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 称省环保部门)对本省行政区域内核电厂的环境保护工作 实施统—的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一)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核电厂运行前和退役后的 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3、十广东省核电厂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省政府1996年9月28日发布)删去第二十一条。十广东省外商投资造林管理办法(省政府1997年8月1日发布)删去第九条。
4、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及其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安全,依据国家《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撤销或者变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环境质量监测点(断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省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护环境资源,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1、实施联合防治的人民政府应当协商建立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制定共同实施的环境保护计划,共同处理重大环境问题,开展联合执法、预警应急工作;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第八条 环境保护规划是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的基本依据,各种开发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绿道规划、建设和管理,发挥绿道的综合功能和效益,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绿道规划、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适用本规定。
3、第一条 为了保护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4、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品清湖环境,防治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品清湖的环境保护活动,范围包括品清湖海域和沿岸陆域影响区。
5、第一条 为推动和规范封山育林工作,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封山育林及其相关活动。
6、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检举和控告的权利。第六条 服务项目的选址应当符合建设工程的使用功能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第七条 不得在住宅小区和有住宅使用功能的楼宇设立以下服务项目:(一)歌舞厅、迪士高舞厅;(二)机动车维修;(三)产生恶臭、有害气体的服务项目。
1、因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故障等原因导致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采取措施,保证污染物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方可排放,并及时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
1、惠州市目前并未对外地车实施限行措施。惠州市,位于广东省东部,是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的城市。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交通拥堵问题逐渐凸显出来。然而,截至目前,惠州市政府并未实施对外地车的限行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很多大城市为了缓解交通压力和减少城市拥堵,会对外地车实施限行措施。
2、惠州市限行外地车,指的是在惠州市内先行区(仅在第三阶段限行)禁止牌照号码尾号非法定工作日限行的机动车通行。惠州市限行外地车的实施旨在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提高交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3、惠州市实施了限行外地车的政策,旨在缓解交通拥堵,提高交通效率。这一措施主要针对先行区内的机动车道,限行时间为工作日早晚高峰,即7:30-9:30和17:30-19:30,仅限尾号非法定工作日限行的机动车。违反规定将面临处罚。实施后,惠州市的交通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